安徽省省直住房公積金二手房貸款實施細則
為促進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業(yè)務健康發(fā)展,支持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購買二手房,維護借貸雙方合法權益,根據(jù)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中國人民銀行《貸款通則》及《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貸款對象和條件
(一)貸款對象:
凡符合本細則規(guī)定的貸款條件,在省直住房公積金管理分中心(以下簡稱省直分中心)正常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均可申請辦理住房公積金二手房貸款。
(二)貸款條件:
1.借款人個人和所在單位按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以上且為正常繳存狀態(tài)。
2.借款人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信用良好,有穩(wěn)定的經(jīng)濟收入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月還款額不超過家庭收入的50%;
(2)購買二手房首付款不得低于政策規(guī)定的比例;
(3)同意按照省直分中心和受托銀行認可的擔保方式進行擔保;
(4)省直分中心或者受委托貸款機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3.首付款須全額交至省直分中心指定受托銀行賬戶并辦理凍結手續(xù);
4.借款人所購二手房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借款人所購二手房用于自住,是在合肥市范圍內已依法取得《房地產權證》和《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可以進入市場交易的成套住房(應具備以下條件:有獨立廚衛(wèi)的,經(jīng)有關部門鑒定不是危房的,沒有改變住房用途的,使用功能齊全配套的,居住區(qū)與辦公區(qū)、教學區(qū)、生產區(qū)分開的,按照當?shù)卣咭?guī)定允許上市交易的,以及其他可以處置的);
(2)房屋年限與申貸年限之和不超過30年;
(3)未列入當?shù)爻擎?zhèn)改造拆遷計劃和戶籍凍結地區(qū)。
5.住房公積金貸款以職工的誠信記錄作為重要審批依據(jù),對于出現(xiàn)下列情況的職工,省直分中心有權不予貸款或限制貸款:
(1)以欺騙手段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存儲余額的;
(2)提供虛假資料騙取貸款的;
(3)個人信用記錄不符合省直分中心或者受委托貸款機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二、貸款額度、期限和利率
執(zhí)行《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
三、借款人申請貸款時須提供以下資料
1、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申報表,原件份數(shù):1
2、借款人(含配偶)身份證,復印份數(shù):3(注:第二代身份證正反面均須復?。簧矸葑C過期由派出所出具戶籍證明原件2份,復印件1份(附照片并加蓋騎縫章)或臨時身份證。)
3、婚姻證明文書,已婚提供結婚證原件查驗、復印件3份;未婚需提供個人未婚證明(有效期1個月)原件2份,復印件1份;離異等原因單身的,除提供離婚證及調解文書或法院判決等原件查驗、復印件3份外,還須提供未再婚證明原件(有效期1個月)2份,復印件1份。
4、戶口本。復印份數(shù):4(注:復印首頁、戶主頁、夫妻雙方頁。身份證、結婚證、戶口本三證信息須一致,否則須發(fā)證部門或所在單位出具證明原件2份。)
5、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說明,原件份數(shù):1(注:借款人在省直分中心繳存未滿1年,從外中心轉入的,須出具外中心繳存證明(內容包括繳存起止日期、繳存基數(shù)以及在此期間公積金貸款情況);配偶未在省直分中心繳存或繳存未滿1年從外中心轉入的,需提供外中心繳存證明(正常繳存可納入可貸款額度計算))
6、存量房買賣合同,原件份數(shù):2,復印份數(shù):1,(注:須為合肥市房地產管理局監(jiān)制的合同文本)
7、現(xiàn)房產證,復印份數(shù):3,(注:房產證如未標記建筑年代,須出具房屋所在地房產局檔案證明,同時附房屋原始材料復印件,加蓋房產局公章并說明“與原件一致”。)
8、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完稅證,復印份數(shù):3
9、銷售不動產發(fā)票,復印份數(shù):3
10、原房產證,復印份數(shù):3(注:須為無抵押狀態(tài)。如曾設定抵押的,須加蓋注銷章。)
11、土地證,復印份數(shù):3(注:土地證未分割的。須提供土地證復印件和開發(fā)商出具的說明。土地證、原房產證、現(xiàn)房產證三證地址必須一致,否則須當?shù)嘏沙鏊鼍咦C明原件1份,復印件2份。)
12、凍結存折、凍結單,復印份數(shù):3
備注
1.借款人、共有產權人(含配偶)須同時親自到省直分中心辦理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手續(xù)。若委托他人代簽,須出具經(jīng)過公證的《授權委托書》原件3份。
2.如賣方為房產繼承人,須提供公證處(市級及以上)出具的公證書原件1份,復印件2份。
四、貸款程序
(一)資金凍結
房屋產權過戶前,買賣雙方持相關證明材料到省直分中心指定受托銀行(目前為農業(yè)銀行金城支行、中國銀行安徽省分行營業(yè)部、中國銀行廬陽支行、建設銀行鐘樓支行、徽商銀行蕪湖路支行、中信銀行合肥分行),借款人將按規(guī)定比例支付的首付款存入賣方在該行開戶的存折凍結。
(二)買賣雙方去房地產管理局辦理過戶手續(xù)。
(三)個人申請
借款人到省直分中心領取、填寫《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申報表》,并提供相關證明文件,交省直分中心審核。
(四)省直分中心審核
(五)受委托銀行調查
受委托銀行對個人申貸資料進行調查,提出調查意見,并與符合條件辦理住房公積金和商業(yè)組合貸款的借款人簽定《借款合同》。
(六)擔保公司擔保
擔保公司根據(jù)受托銀行調查意見結合個人信用情況確定是否提供擔保。符合條件的擔保公司提供擔保,并會同買方(含配偶)到房地產權管部門辦妥抵押登記手續(xù)后向省直分中心申請發(fā)放貸款。
(七)省直分中心放款
(八)受托銀行劃撥貸款
五、其他說明
(一)本實施細則中關于貸款擔保、借款合同的變更和終止、貸款償還及法律責任等事項執(zhí)行《省直住房公積金貸款管理辦法》有關規(guī)定。
(二)與省直分中心簽訂按揭合作協(xié)議,已確認土地性質的開發(fā)樓盤,辦理二手房貸款可憑《房地產權證》,認定為準予進入住房市場的成套住房。
(三)借款人違反借款合同約定或改變借款用途的,在抵押權人行使抵押權時,借款人應保證居住于該抵押房屋內所有人員無條件搬出住房,抵押權人有權向房屋所在地法院申請強制執(zhí)行,以執(zhí)行所得價款償還借款本息及實現(xiàn)抵押權的費用。
六、本實施細則由省直分中心負責解釋。
七、本實施細則自頒布之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18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