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倫貝爾公積金貸款擔保方式
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委托人和貸款人認可的擔保。擔保方式有以下二種:
(一)住房抵押擔保。借款人購買已取得商品房準許使用證的住房或者購買有產(chǎn)權證的私產(chǎn)住房的,可以用所購買的住房抵押;
借款人購買尚未取得商品房準許使用證的住房或者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可以用其他自有、共有或第三人擁有產(chǎn)權證的住房抵押。借款人所購買的尚未取得商品房準許使用證的住房或者建造、翻建、大修的自住住房,不得用于抵押擔保;
(二)保證擔保。由保證人為借款人提供保證擔保。
經(jīng)委托人同意,借款人可根據(jù)具體情況自主選擇擔保方式。
借款人采取住房抵押方式擔保的,必須依法辦理住房抵押登記手續(xù)。借款人以共有或第三人住房抵押的,須征得共有人或第三人的同意,并辦理公證。
抵押住房的現(xiàn)值,由委托人按照購買該住房的總價款或者該住房評估價值確認。抵押值最高不得超過抵押住房現(xiàn)值的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