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jù)省人社廳2011年新農(nóng)保工作指導意見,江蘇省靖江市進一步完善新農(nóng)保原有參保繳費政府補貼辦法,建立多繳多得的補貼激勵機制,調動農(nóng)民參保繳費的積極性。
辦法規(guī)定在原規(guī)定個人繳費政府給予每人每年不低于30元繳費補貼的基礎上,對參保農(nóng)民選擇較高繳費檔次的,政府適當增加繳費補貼。具體補貼辦法為:參保人員每年繳納300元,市財政補貼40元;參保人員每年繳納500元,市財政補貼60元;參保人員每年繳納800元,市財政補貼80元;參保人員每年繳納1000元,市財政補貼100元;參保人員每年繳納1200元,市財政補貼120元;參保人員每年繳納1500元以上,市財政補貼150元。二級以上重殘及低保等特困參保人員,市財政每年補貼標準為100元。(泰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