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住房公積金提取條件
什么情況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zhí)崛”救俗》抗e金:
1.購買(一次性付款)、建造、翻建、大修擁有所有權自住住房的;
2.職工退休的或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
3.職工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的;
4.與單位解除/終止勞動關系后未再就業(yè)的;
5.償還購買(按揭貸款)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6.出境定居的;
7.被納入本市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8.承租公有住房月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資收入15%的;
9.非本市城鎮(zhèn)務工人員租賃住房的;
10.遇到突發(fā)事件,造成家庭生活困難的:一是本人、配偶、子女或父母患有《長春市城鄉(xiāng)醫(yī)療救助的實施意見》中所列重大疾病且住院治療的;二是家庭中子女考取國家承認學歷的國內全日制大學,無力供其就學的;三是遇到其他突發(fā)事件,家庭遭受重大財產損失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