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住房公積金貸款對象及條件
連續(xù)、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一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在職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均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或組合貸款。
住房公積金賬戶封存或者集中封存的職工(不包括一年繳存一次的職工),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啟封并重新繳存后,其住房公積金封存期可視同連續(xù)繳存期累計,滿一年的可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職工所在單位欠繳住房公積金,但單位已經(jīng)按規(guī)定制定補繳計劃,并按計劃補繳的,可視同連續(xù)繳存。
職工及其配偶已經(jīng)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在其未還清貸款本息之前,不得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為同一套住房在金融單位已經(jīng)按貸款上限辦理貸款的,不予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以下簡稱“借款人”)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有相對穩(wěn)定的職業(yè)和經(jīng)濟收入,信用良好,無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其他債務和擔保義務,有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二)購買自住住房的,具有合法有效的房屋買賣合同或《房屋所有權證》;建造、翻建自住住房的,具有規(guī)劃、土地、城建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大修自住住房的,具有規(guī)劃、城建管理部門的批準文件。
(三)購買自住住房的應支付不低于所購住房全部價款20%的首期付款;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應支付不低于所需費用20%的首期付款。貸款的申請有效期限自相關合同簽訂(或首付款支付)之日起,至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之日止,期間不超過一年;住房建設周期兩年以上的,可以寬限至兩年。
(四)管理中心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已婚借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其配偶是共同借款人、共同債務人和財產(chǎn)共有人;確有例外情況的,借款人應當提供合法有效的相關證明材料并經(jīng)管理中心確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