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是一種強制繳存、統(tǒng)一存儲、專項使用的住房儲金。它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使用時免繳個人所得稅。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和職工所在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屬于職工個人所有。住房公積金只能用于購買、建造、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或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具有自有產權的自住住房的,不能用于購買或建造營業(yè)用房、聯(lián)體別墅、單體別墅、中修、小修、裝修、裝飾。
衢州市住房公積金繳存辦理指南
一、公積金開戶
1、到公積金中心領取、填寫開戶表格,并提供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或設立文件、法人證書、組織機構代碼證書的復印件。
2、到開戶銀行簽訂《衢州市銀行同城特約委托收款結算合同》。
3、到中心辦理開戶手續(xù)。
辦理時間:每個工作日。
二、公積金變更(新增、封存、基數(shù)調整,單位名稱、地址、開戶銀行、帳號發(fā)生變更等)
●人員新增
1、到中心領取、填寫《衢州市住房公積金變更清冊》;
①新參加工作的職工,從參加工作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公積金,以職工當月工資額為公積金繳存工資基數(shù)。
②新調入的職工,從調入單位發(fā)放工資當月起繳存公積金,以職工本人當月工資額為公積金繳存工資基數(shù)。
③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計算公式【公積金查詢,五險一金查詢,社保查詢】:月繳存額=職工工資基數(shù)×(單位公積金繳存比例+職工公積金繳存比例)
2、到中心辦理人員新增開戶手續(xù);
3、單位將中心生成的個人帳號帶回并告知職工個人。
●人員封存(包括退休、辭職、辭退、死亡等情形)
1、到中心領取、填寫《衢州市住房公積金變更清冊》;
3、到中心辦理封存手續(xù)
●基數(shù)調整(每年調整一次,原則上安排在7中月份進行)
1、到中心領取《衢州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基數(shù)調整表》;
2、附上一年度職工工資表到中心審核、調整。
3、基數(shù)調整當月不做其他變更,另職工轉正可即時調整基數(shù)。
●開戶銀行、銀行帳號、單位名稱發(fā)生變更
1、到中心領取《衢州市銀行同城特約委托收款結算合同》;
2、到中心辦理變更手續(xù)。
辦理時間:上述變更情形在每月15日之前(6月和12月在10日之前)。
●通訊信息發(fā)生變更可隨時到中心辦理變更手續(xù)。
三、單位合并、分立、撤銷、解散或破產公積金變更
1、在發(fā)生上述情況之日30內由單位或清算組織提供合并、分立、撤銷、解散或破產有關文件和職工的身份證復印件,到中心辦理公積金繳存變更登記。
2、到中心辦理變更手續(xù)。
四、公積金轉移
1、由轉出單位到公積金中心辦理公積金終止業(yè)務,轉入單位到當?shù)毓e金管理中心開設公積金個人帳戶。
2、次月到單位或公積金中心領取、填寫《衢州市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書》并加蓋單位整套財務印鑒,到公積金中心辦理公積金轉移手續(xù)。
3、公積金中心收到《衢州市住房公積金轉移申請書》,負責審核,辦理轉移手續(xù)。
4、辦理時間:每月5—30日之間的工作日(如1-4日為節(jié)假日則往后順延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