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安住房公積金提取范圍
第五條 凡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一)購買自住住房的(包括:購買商品房、經(jīng)濟適用住房、雙限房、二手房、單位存量房、單位集資建房和拆遷安置房等);
(二)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
(三)償還個人購買自住住房貸款本息的;
(四)離休、退休的;
(五)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六)職工出國(境)定居的;
(七)職工家庭被納入本市城鎮(zhèn)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
(八)職工本人、配偶及其直系親屬因患省級醫(yī)療保險管理部門所規(guī)定的重大疾病【大病提取公積金,五險一金查詢,公積金查詢】,造成家庭生活嚴重困難的;
(九)職工在職期間被判處刑法的;
(十)租房居住的職工,房租超出家庭年收入15%的部分;
第六條 職工依照本細則第五條第(一)、(二)、(三)、(七)、(八)、(十)項規(guī)定提取住房公積金的,其配偶可同時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
第七條 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其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可以申請?zhí)崛∷劳雎毠€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nèi)的存儲余額。
第八條 職工符合本細則第五條規(guī)定的提取條件,但未還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提取的住房公積金應當優(yōu)先用于償還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第九條 職工在我市行政區(qū)域內(nèi)購買自住住房時,對同一套住房已經(jīng)申請了住房公積金貸款的,不能再同時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付首付款,可在償還貸款以后憑相關證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息。
第十條 職工購買自住住房時,對同一套住房已經(jīng)申請了銀行住房按揭貸款的(我市行政區(qū)域外的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視同銀行貸款),公積金繳存人可以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付首付款,同時可在償還貸款以后憑相關證明材料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住房貸款本息。
第十一條 提取住房公積金用于償還基本住房消費貸款本息的,無房屋所有權的共同還貸人不能提取住房公積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