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河州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及基數(shù)
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的確定。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的月繳存額為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乘以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
紅河州住房公積金的基本繳存比例由紅河州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擬定,報經(jīng)州人民政府審核后,由省人民政府批準。
紅河州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為5%,即單位為職工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例為5%,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比例為5%。
對有條件或經(jīng)濟效益較好的單位,可以通過提出申請,經(jīng)批準后適當提高繳存比例。
計算住房公積金的工資基數(shù)以國家統(tǒng)計局發(fā)布的《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guī)定》(統(tǒng)制字[1990]1號文)的內(nèi)容為準。職工工資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
【公積金查詢,五險一金查詢,社保查詢】職工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指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出具的全面反映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帳戶內(nèi)住房公積金資金的增減、變動及結存情況的證明。紅河州住房公積金的有效憑證采用住房公積金磁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