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逃避檢查,焦某指使司機駕駛沒有進京通行證的重型貨車半夜進京送沙子,結果途中撞壞北三環(huán)輔路大鐘寺人行過街天橋,并造成同車兩人重傷。昨天,海淀法院審結此案:判令車主焦某賠償天橋的養(yǎng)護公司234萬余元。司機因涉嫌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面臨刑事處罰。
去年8月2日4時35分,一輛大貨車升起車廂,撞壞了大鐘寺人行過街天橋。交警趕到現(xiàn)場,認定司機負事故全部責任。司機則稱,因機械故障才導致車廂自行升起。天橋的養(yǎng)護公司評估后,認定事故造成損失234萬余元,要求車主焦某和保險公司賠償。
焦某表示,事故是由于車輛機械故障造成的,不同意賠償。保險公司同意在交強險限額內賠償,但認為養(yǎng)護公司主張的維修費過高。
法院審理認為,焦某作為車主,屬于車輛運行利益享有人,應賠償養(yǎng)護公司的損失,車輛經鑒定雖確實存在機械故障,但不能作為免除焦某賠償責任的理由。最終,法院判決保險公司在交強險范圍內賠償2000元,剩余數(shù)額由焦某承擔。
據(jù)悉,肇事司機因涉嫌過失損壞交通設施罪,目前正在由公安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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