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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貼支付基準及計算方法
2017-01-09 08:00:17
無憂保


對于很多女性職工來說,都知道有生育保險,有生育津貼,但是具體生育津貼有多少,按什么標準標準支付的都不是很清楚,下面就來詳細跟各位女性說一下。
依據(jù)《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之規(guī)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享受生育津貼:
1、女職工生育按照國家規(guī)定享受產(chǎn)假期間的;
2、按照國家規(guī)定享受計劃生育手術(shù)休假期間的;
3、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地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fā),從生育保險基金中支付。
同時說明一下,生育保險待遇核報的具體金額應(yīng)由社會保險部門核定,用人單位或其他單位無權(quán)核定。生育津貼的計算方法是按本人上年度月平均生育保險繳費工資除以30再乘以應(yīng)享受的天數(shù)。生育津貼低于本人工資的,由用人單位補足。
下列情況增加生育津貼:順產(chǎn)享受90天生育津貼;剖宮產(chǎn)增加15天生育津貼;其他器具助產(chǎn)的增加7天生育津貼;多胞胎每多一個增加15天生育津貼;女職工晚育(年滿24歲)的增加30天生育津貼;男職工休息晚育護理假的,享受15天生育津貼。終止妊娠不滿12周的享受15天生育津貼;終止妊娠滿12周不滿16周的享受30天生育津貼;終止妊娠滿16周不滿28周的享受42天生育津貼;終止妊娠滿28周以上的享受90天生育津貼。TAG標簽: 保險 失業(yè)保險 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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