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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全面二孩最新政策解讀:生育二孩無需進行審批
2017-01-22 08:00:01
無憂保


2016全面二孩最新政策解讀:生育二孩無需進行審批。全面放開二孩后,市民辦理準生證有沒有新變化?昨日,記者從南寧市衛(wèi)計委獲悉,去年12月30、31日,自治區(qū)、市兩級衛(wèi)計委相繼下發(fā)了相關通知,自今年1月1日零時起,全區(qū)對生育兩個以內子女的夫妻,實行生育登記制度,不再進行生育審批;生育登記時將統(tǒng)一使用的《生育第一個子女登記表》改為《生育登記表》;同時,新出生孩子不再辦理《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變化一 生育二孩無需進行審批
說到生育一孩時辦證的過程,很多家長感嘆不已,五六個章蓋下來,腿都跑斷了。今年開始,如果你想生育孩子,那就方便多了,只需填寫一張《生育登記表》就可以了。
去年12月30日,自治區(qū)衛(wèi)計委下發(fā)《自治區(qū)衛(wèi)生計生委關于做好生育服務證辦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指出,自2016年1月1日零時起,對生育兩個以內子女的夫妻,實行生育登記制度,不再進行生育審批,由夫妻自主生育。夫妻在生育后3個月內,持夫妻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在現(xiàn)居住地登記的,需同時提供居住證)、結婚證(屬再婚的還需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xié)議書或離婚判決書)及3張夫妻近期免冠2寸照片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現(xiàn)居住地的鄉(xiāng)(鎮(zhèn)、街道)進行生育登記。屬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免費領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屬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在原計劃生育服務手冊上登記相關變更信息。
變化二 統(tǒng)一使用《生育登記表》
根據(jù)《通知》要求,之前在全區(qū)統(tǒng)一使用的《生育第一個子女登記表》改為《生育登記表》。生育登記對象在填寫《生育登記表》時,要如實填寫個人基本信息、婚姻、生育或收養(yǎng)子女等信息,經辦人員根據(jù)填寫的相關信息對照有關規(guī)定,予以登記并發(fā)放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因登記對象的虛假信息造成不符合政策多生育子女的,依法依規(guī)進行處理,并將失信記錄納入社會征信系統(tǒng)。
為了貫徹落實自治區(qū)《通知》,去年12月31日,南寧市衛(wèi)計委也下發(fā)了《關于貫徹落實自治區(qū)衛(wèi)生計生委做好生育服務證辦理工作有關事項的通知》,指出自2016年1月1日零時起,對生育兩個以內子女的夫妻,實行生育登記制度,不再進行生育審批,由夫妻自主生育。夫妻持雙方的戶口簿、身份證(在現(xiàn)居住地登記的,需同時提供居住證)、結婚證(屬再婚的還需提供離婚證及離婚協(xié)議書或離婚判決書)及3張夫妻近期免冠2寸照片到一方戶籍所在地或者現(xiàn)居住地的村(居)委會進行生育登記。屬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免費領取計劃生育服務手冊,屬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在原計劃生育服務手冊上登記相關變更信息。生育登記時將統(tǒng)一使用的《生育第一個子女登記表》改為《生育登記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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