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生育保險待遇及報銷流程知識
2017-02-04 08:00:01
無憂保


生育保險是通過國家立法規(guī)定,在勞動者因生育子女而導致勞動力暫時中斷時,由國家和社會及時給予物質(zhì)幫助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育保險待遇主要包括兩項。一是生育津貼,二是生育醫(yī)療待遇。其宗旨在于通過向職業(yè)婦女提供生育津貼、醫(yī)療服務和產(chǎn)假,幫助他們恢復勞動能力,重返工作崗位。福州生育保險待遇相關問題解答。
1、男職工為女方辦理生育保險的,享受福州生育保險哪些待遇?
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男職工配偶,在2011年6月30日以前生育的,其未就業(yè)配偶可享受男職工所在單位生育津貼的50%,2011年7月1日以后生育的,可享受支付生育醫(yī)療費待遇。
2、福州生育保險報銷的是哪些費用?
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范疇是指符合《生育保險支付目錄》的女職工生育入院分娩時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以及生育津貼。對于不屬于《生育保險支付目錄》的自費藥品、營養(yǎng)藥品的藥費以及嬰兒的費用、圍產(chǎn)檢查費和醫(yī)療服務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3、職工什么時候可以申請福州生育保險待遇支付?
參保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應在分娩后三個月至兩年內(nèi)(流產(chǎn)的半年內(nèi)),由參保單位經(jīng)辦人員至社保機構辦理支付手續(xù),逾期未申請辦理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4、福州生育保險需要繳納多久才可以享受,沒繳納夠該找誰報銷費用?
根據(jù)《福州市城鎮(zhèn)職工生育保險市級統(tǒng)籌實施辦法 》第五條:“2011年1月1日以后建立生育保險關系的職工(含中斷后重新建立的),須分娩前連續(xù)正常繳納生育保險費12個月以上(含12個月),生育符合《福建省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的,方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繳費未滿12個月的職工,生育費用由用人單位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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