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人可享受生育保險待遇?需要什么條件?
2017-02-15 08:00:02
無憂保


10月20日訊:市民:我的親戚在農村生孩子都享受了生育保險報銷,我生二胎(沒有準生證)為什么不能享受生育保險報銷,請問哪些人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需要滿足哪些條件?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我市生育保險報銷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1、用人單位按照規(guī)定為該生育職工參加生育保險并足額繳費;
2、該職工生育符合國家和省、市計劃生育政策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生育保險待遇包括醫(yī)療費和生育津貼,具體標準查閱饒府廳發(fā)【2015】3號文,由參保職工本人或委托單位,于當次生育醫(yī)療行為結束后6個月內到參保的經辦機構申請享受相應的生育保險待遇,需提供證明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再)生育服務證》原件和復印件;
3、嬰兒《出生醫(yī)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4、醫(yī)療機構出具的住院發(fā)票、醫(yī)療費用明細清單、出院證明、嬰兒死亡、流引產醫(yī)學證明等原件;
5、《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需參保單位蓋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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