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保險
生育保險繳費未滿12個月,待遇如何支付
2017-02-25 08:00:01
無憂保


生育保險繳費未滿12個月,待遇如何支付
A 女職工生育、流產當月單位為其累計繳納生育保險費不滿12個月且連續(xù)繳納不滿9個月的,其生育生活津貼由生育保險基金按已繳費月數(shù)÷12后所得的比例支付,剩余部分由女職工所在單位先行支付;單位為該職工累計繳費滿12個月或者連續(xù)繳費滿9個月后,可向社保經辦機構申請撥付已先行支付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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