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險變四險”別把生育津貼變沒了
2017-03-07 08:00:01
無憂保


《關于授權國務院在河北邯鄲市等12個生育保險和基本醫(yī)療保險合并實施試點城市行政區(qū)域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有關規(guī)定的決定(草案)》12月19日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
草案規(guī)定,由全國人大常委會授權國務院在河北省邯鄲市等12個城市暫時調整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六十四條、第六十六條關于生育保險基金單獨建賬、核算以及編制預算的規(guī)定,將生育保險基金并入職工基本醫(yī)療保險基金征繳和管理。上述決定實施期限為二年。對實踐證明可行的,修改完善有關法律規(guī)定;對實踐證明不宜調整的,恢復施行有關法律規(guī)定。
在20日的分組審議中,呂薇委員說,生育保險有兩個功能,一是就診醫(yī)療的功能,如孕檢、生孩子等在醫(yī)院里發(fā)生的醫(yī)療費用支付。二是孕婦產孕期間的生育津貼,要保證工資。在現實中不少單位并沒有從保險里支付生育津貼,而是單位自己給的。
“一些企業(yè),特別是民營企業(yè),如果沒有生育津貼,可能就會導致女工就業(yè)困難。我的問題是兩個保險合并后,孕期和哺乳期期間津貼還給不給?第二個功能怎么解決?”呂薇委員認為,一般來說基本醫(yī)療保險里不會給津貼,希望這個問題在試點中解決。
另外,呂薇委員還說,“十三五”人口規(guī)劃里提到了要逐步實現生育免費,如果真達到了這個目標,生育免費是從醫(yī)療保險里出錢,還是從財政出錢?這個與并軌后的保險基金的負擔有關。
“婦女的生育保險我查了一下各國的情況,是兩種類型,一種是作為社會保險,另一種是作為社會福利。”吳曉靈委員建議,把婦女生育,正常懷孕、生育納入到基本醫(yī)療保險里,把生孩子的假期工資作為一種社會福利。
吳曉靈說:“現在年16萬億財政收入,解決老百姓最基本的保障做不到嗎?我認為不是做不到的問題,是錢怎么花的問題。所以我建議在婦女生育保險中分兩塊,一塊按照基本醫(yī)療保險走,但是對于婦女生孩子國家給予的鼓勵,走社會福利道路,不知道行不行。”
鄭功成委員表示,這次將生育保險與基本醫(yī)療保險合并實施,將生育保險基金并入到醫(yī)療保險基金統(tǒng)籌使用,可以直接降低兩項制度的管理和運行成本。
“鑒于合并實施的積極意義,同時受益人數僅數百萬人,我認為只在12個城市試點,步子太小了、太慢了,這次決定可以授權行政部門視情況擴大試點。”鄭功成說,同時還應該深入研究生育保險如何向生育津貼轉化,應該上升到國家福利,生育的成本不應該由企業(yè)來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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