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辦理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業(yè)務須知
2017-06-19 08:00:03
無憂保


隨著宜昌市的生育保險體系完善,人社局越來越重視生育保險待遇業(yè)務的辦理效率,小編從相關部門了解到,目前我市對女職工生育保險待遇的相關內容(如條件,辦理準備資料等)進行整理,極大提高辦事效率,又便利參保報銷人員辦事。具體內容請大家認真閱讀下文了解。一、生育保險享受條件包括:1、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生育時,參保單位為其正常足額繳費已滿12個月及以上,仍在單位繼續(xù)參加保險的,且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的,可享受生育醫(yī)療待遇和生育津貼;2、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生育時,參保單位為其正常足額繳費已滿6個月不足12個月,仍在單位繼續(xù)參加保險的,且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的,可享受生育醫(yī)療待遇,其生育津貼由用人單位按規(guī)定支付;3、生育保險正常足額繳費不計算補繳時間,中斷生育保險繳費記錄的,從最后一次中斷后開始正常足額繳費時起計算連續(xù)繳費時間。二、懷孕七個月后且生育保險正常足額繳費達八個月以上辦理生育保險登記卡所需資料:1、有效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2、1寸彩照一張;3、孕婦保健手冊原件;4、有效的生育服務證原件 (注:異地生育人員除了上述要求外,還需填寫《宜昌市生育保險異地生育申請審批表》下載專區(qū)二、社會保險:表8);5、中斷生育保險繳費記錄的女職工除以上資料外,還必須帶本年和上年度《社會保險繳費基數申報表》及《湖北省單位在職職工增減申報表》原件。三、辦理生育津貼(產假工資)所需資料(新生兒出生兩個月后):1、有效的生育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2、新生兒出生醫(yī)學證明原件及復印件;3、孕婦本人有效身份證原作及復印件;(注:異地生育人員除了上述要求外,需收回《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登記卡》;提供醫(yī)院的診斷證明、出院小結、發(fā)票原件及費用明細表原件等)辦完待遇后,請于次月十五日以后,帶有效的身份證原件及待遇結算單原件到宜昌市醫(yī)療保險管理局二樓46號窗口領取相關待遇。辦理地址:宜昌市人力資源社會和社會保障局環(huán)城北路40號市醫(yī)療保險管理局二樓60號窗口聯(lián)系電話:6731157溫馨提示:1、單位女職工符合享受條件且在職的,待遇辦理時間從新生兒出生之日起一年內有效;2、以上待遇業(yè)務均由單位勞資人員辦理,若單位勞資人員因故不能來辦理而由職工本人前來代辦的,須由單位出具書面介紹信;3、每月最后兩天至次月10號為系統(tǒng)扎賬時間,如遇周末及節(jié)假日則提前扎賬,待遇審核業(yè)務停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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