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提高生育保險待遇有關問題的通知
2017-06-21 08:00:03
無憂保


各區(qū)(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有關單位:為切實保障參保人員生育保險權益,根據本市城鎮(zhèn)職工和城鄉(xiāng)居民生育保險規(guī)定,經市政府批準,適當提高生育保險待遇水平?,F(xiàn)就有關問題通知如下:一、提高城鎮(zhèn)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水平將自然分娩、人工干預分娩、剖腹產不伴其他手術和剖腹產伴其他手術(指子宮肌瘤切除術、卵巢囊腫切除術、子宮切除術或闌尾切除術)醫(yī)療費的定額支付標準,分別由3000元、3100元、3600元和3800元,統(tǒng)一提高到3800元。二、提高城鄉(xiāng)居民生育保險待遇水平(一)生育醫(yī)療費1.將自然分娩、人工干預分娩、剖腹產不伴其它手術和剖腹產伴其他手術(指子宮肌瘤切除術、卵巢囊腫切除術、子宮切除術或闌尾切除術)醫(yī)療費的定額支付標準,分別由1500元、1600元、1800元和1900元,統(tǒng)一提高到2280元。2.對于分娩期出現(xiàn)生育并發(fā)癥者的醫(yī)療費,報銷比例由50%提高到60%。(二)產前檢查費1.將妊娠不滿12周終止妊娠的產前檢查費限額支付標準,由200元提高到240元。2.將妊娠滿12周不滿16周終止妊娠的產前檢查費限額支付標準,由300元提高到360元。3.將妊娠滿16周不滿28周終止妊娠的產前檢查費限額支付標準,由400元提高到480元。4.將妊娠滿28周以上終止妊娠或分娩的產前檢查費限額支付標準,由550元提高到660元。(三)計劃生育手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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