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條件
需進行孕期檢查和辦理生育保險的已懷孕人員。
所需材料
懷孕證明
辦理人員提供懷孕證明(含母子保健手冊)
特殊材料
根據(jù)情況提供:
1.深圳戶籍人員擬生育第一胎的,提供在本市人口計生部門進行過一胎生育登記的《計劃生育服務證》;
2.深圳戶籍人員擬生育第二胎及以上的,提供在本市人口計生部門進行過再生育登記的《計劃生育服務證》;
3.流動人員擬生育第一胎的,提供在本市人口計生部門進行過一胎生育登記資料;
4.流動人員擬再生育的,提供其戶籍地核發(fā)的再生育證明,并提供以下材料:
?、儆嘘P婚姻狀況的證明。已婚的,提供結婚證;離異或有離婚史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xié)議書或者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書、調解書;喪偶的,提供死亡證明或戶口注銷證明;
?、谌覒艨诒?
辦理流程
1
提交申請
申請人持所需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街道辦證窗口提交申請
2
審核申請材料
1.對材料齊全、符合規(guī)定并與廣東省全員人口信息系統(tǒng)信息核對無誤的,辦理部門受理材料。
2.對材料不全、或者材料與省系統(tǒng)信息不符或未有信息登記的,辦理部門應告知申請人補充材料或到社區(qū)工作站進行信息補充或錄入。對材料有疑問的,辦理部門應對材料做進一步核實后再予以受理。
3
發(fā)放計劃生育證明
1.對符合規(guī)定、材料齊全的申請人,辦理部門在材料受理后即時辦理,并出具《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
2.對不符合《深圳經(jīng)濟特區(qū)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guī)定、拒不按辦理部門要求提供材料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出具《深圳市計劃生育證明》。
辦理地點
1.女方為深戶:在戶籍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辦理。
2.女方為非深戶:在現(xiàn)居住地街道計生工作機構辦理。
溫馨提醒:生育第一胎人員辦理子女少兒醫(yī)保的,在現(xiàn)居住地社區(qū)工作站辦理。
辦理時限
辦理部門在材料受理后即時辦理。
所需費用
不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