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問:哪些人員符合領取生育保險待遇資格?
答:所在單位已參加生育保險的、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規(guī)定的女職工。
二、問:被保險人生育后,如何申報生育保險待遇?
答:被保險人在生育后的一個月內(nèi),由所在單位憑以下資料到社保局生育保險業(yè)務窗申報:
(一)《江門市生育保險待遇申報表》(一式三份);
?。ǘ队媱澤兆C》;
?。ㄈ雰旱摹冻錾t(yī)學證明》(屬難產(chǎn)的需有醫(yī)生開具的難產(chǎn)證明);
?。ㄋ模┊a(chǎn)婦本人身份證;
?。ㄎ澹﹩挝话瓷鰳藴书_具的收款收據(jù)(須注明單位開戶銀行和賬號)。
三、問:被保險人如何支取生育保險待遇?
答:單位憑收款收據(jù)、已核準的《女職工生育保險金申請表》,到基金管理業(yè)務窗辦理轉(zhuǎn)帳手續(xù)。金額到帳后,由單位轉(zhuǎn)付給被保險人。
四、問:江門市區(qū)職工生育保險待遇標準是多少?
答:順產(chǎn)1800元,難產(chǎn)2300元。
地址:江門市東海路338號
電話:38146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