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從外地轉移到南昌市的職工,只能按新參保職工辦理投保,繳費必須按照江西省、南昌市生育保險政策規(guī)定,在生育前至少連續(xù)正常繳納一年的保費,并且生育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條例的才能享受本地的生育保險待遇。
問題編號為577的網(wǎng)民留言反映:我妻子福建某公司駐江西辦事處工作,以前社保等在福建繳存,今年開始轉回南昌本地辦理,生育保險也轉回南昌,但未滿1年。現(xiàn)妻子已懷孕,咨詢可否報銷生育費用?應如何辦理?謝謝。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回復:按國家、省、市相關政策,生育保險一直是按屬地原則管理的,各地的生育保險政策和待遇都不一樣,目前尚未出臺全國統(tǒng)一的關于生育保險轉移及接續(xù)的相關文件。
因此,如果是從外地轉移到南昌市的職工,只能按新參保職工辦理投保,繳費必須按照江西省、南昌市生育保險政策規(guī)定,在生育前至少連續(xù)正常繳納一年的保費,并且生育符合國家計劃生育條例的才能享受本地的生育保險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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