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我在廣州工作已經(jīng)兩年,交了一年半的生育保險,去年上半年,我從原單位辭職,今年1月份,又找到了一家新公司。因無固定工作單位,辭職這半年沒交生育保險。
和妻子結(jié)婚后,妻子沒有外出工作,去年年底她懷孕了。眼下還有幾個月就要生了,但由于她沒有工作,我重新交生育保險也沒有多久。
不知生育保險能否使用?如果能用,我的生育保險妻子可以使用嗎?
答:生育保險費由企業(yè)按月繳納,職工個人不繳納生育保險費。
中間停止繳納生育保險,重新繳納滿1年的就可以重新享受生育保險。你的生育保險只能其本人使用,妻子不能使用你的生育保險。
但你可以在妻子產(chǎn)后,向公司申請十天的看護假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