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生育保險待遇的問題
問:我是明年二月份生小孩,現(xiàn)從十二月份開始請了病假在家休息。與單位的勞動合同是明年一月十八號到期,已經又續(xù)簽了兩年。但聽說公司在裁員,請問我這種情況公司可以直接將我裁掉嗎?如在生小孩前裁掉的話可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不?
答復:
法律有規(guī)定的,他們不會裁你的: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解除勞動合同:……(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四十一條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yè)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你就放心吧,心情好點,有利于小家伙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