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北京市生育險政策調整解讀 北京生育保險政策調整之后,機關、事業(yè)單位和非京籍職工等都將可享受生育保險了,產假期間的工資標準不會低于單位平均工資,醫(yī)療待遇將在原有基礎上提高20%左右。
北京市職工生育保險政策出臺調整辦法:2012年起,機關、事業(yè)單位和非京籍職工等都將可享受生育保險了,產假期間的工資標準不會低于單位平均工資,醫(yī)療待遇將在原有基礎上提高20%左右。預計此次調整將惠及400萬人。同時,北京市生育保險將和其他四險一樣在制度上實現(xiàn)全覆蓋。
覆蓋范圍:
新增非京籍、機關事業(yè)單位職工等
一直以來,北京市生育保險的參保對象僅限于北京市城鎮(zhèn)企業(yè)且與之形成勞動關系的本市戶籍職工,以及獲得《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外地戶籍職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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