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保險津貼待遇有哪些?
懷孕不滿2個月終止妊娠,享受20天生育津貼;懷孕2個月不滿4個月終止妊娠,享受30天生育津貼;懷孕滿4個月不滿6個月終止妊娠,享受42天生育津貼;懷孕滿6個月以上分娩或終止妊娠,享受90天生育津貼;下列情況下增加生育津貼:難產(chǎn)的(指剖宮產(chǎn)、人工干預(yù)分娩),增加15天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15天生育津貼;女職工晚育(滿24周歲以上第一次生育的),增加45天生育津貼;產(chǎn)假期間領(lǐng)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增加30天生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