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我市企業(yè)生育保險并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用人單位,其參保的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guī)定條件,在參保后懷孕并生產(chǎn)、自然流產(chǎn)、實施計劃生育手術或經(jīng)市衛(wèi)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yī)療機構(gòu)證明因醫(yī)學需要終止妊娠的;以及參保的男職工如配偶屬無工作單位,未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符合計劃生育有關規(guī)定,在男職工參保后配偶懷孕并生產(chǎn)的,按以下標準享受待遇:
女職工享受
生育工資津貼 醫(yī)療補貼 合計
順產(chǎn) 2000元 1800元 3800元
難產(chǎn) 2200元 2300元 4500元
流產(chǎn)
14周以下 150元 300元 450元
14-28周 300元 400元 700元
放取環(huán) 0 100元 100元
男職工配偶享受
順產(chǎn) 0 800元 800元
難產(chǎn) 0 1000元 1000元
流產(chǎn)
14周以下 無 無 無
14-28周 無 無 無
放取環(huán) 無 無 無
職工享受 絕育、復通手術 400元 600元 1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