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下調生育保險費率 有效減輕企業(yè)負擔。為進一步減輕企業(yè)負擔,根據(jù)省文件精神,泰安市結合生育保險基金收支和累計結余情況,將全市生育保險費率由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1%下調到0.5%。2015年9月21日,省人社廳、省財政廳印發(fā)《關于貫徹落實人社部發(fā)﹝2015﹞70號文件適當降低生育保險費率的通知》,要求“基金累計結余超過9個月待遇支付額度的統(tǒng)籌地區(qū),要按照“以支定收、收支平衡”原則,將生育保險費率調整到用人單位職工工資總額的0.5%以內”。
費率下調后,全市企業(yè)每年可少繳納生育保險費1.1億元,企業(yè)負擔有效減輕。目前,全市生育保險當期結余3500萬元,累計結余4.26億元,累計結余基金平均可支撐27個月,基金運行平穩(wě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