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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公務員基本工資調整方案最新消息
2017-02-16 08:00:01
無憂保


5月18日訊:2016年公務員工資調整的消息一直都在報道,但除了內蒙古、吉林、四川等9省份明確提出將在2016年調整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工資的消息外,幾乎還沒有任何官方的消息公布。下面一起來看看關于公務員的工資增長機制調整的討論。
2016年公務員工資調整方案
根據(jù)2015年1月國辦發(fā)布的《關于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從2014年10月1日起,要調整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同時將部分規(guī)范津貼補貼納入基本工資。此外,確立定期調整機關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制度:基本工資標準原則上每年或者每兩年調整一次。
日前,內蒙古、吉林、四川等9省份明確提出將在2016年調整機關事業(yè)單位基本工資,完善機關事業(yè)單位工資制度,并且江蘇、北京、陜西這三省市提出將推進工資制度改革。
就在前不久,還有許多報道談到公務員的工資增長機制,其中說道:“要建立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正常調整機制。原則上,今后公務員基本工資標準將每年或每兩年調整一次。”而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特別是其中的財政全額供給單位,是參照公務員群體管理的。
財政直接給公職人員群體發(fā)工資,與實施指令性的最低工資標準制度,都具有分配調節(jié)意義。分配調節(jié)是全方位的,各種具體措施應保持聯(lián)動。參照現(xiàn)實國情,主要在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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