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廣東最低工資標準是多少 2013年春節(jié)前廣東終于宣布將調高最低工資標準,于5月1日起調整。廣東省人社廳公布,省政府決定從今年5月1日起調整企業(yè)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和非全日制職工最低工資標準(深圳除外)。
第一類地區(qū)廣州市,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550元,小時工資為15元。
第二類地區(qū)包括珠海、佛山、東莞、中山四市,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310元,小時工資為12.5元。
第三類地區(qū)除原來的汕頭、惠州、江門三市,增加了肇慶市,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130元,小時工資為11.1元。
第四類地區(qū)包括余下的韶關、河源、梅州、汕尾、陽江、湛江、茂名、清遠、潮州、揭陽、云浮十一市,調整后月最低工資標準為1010元,小時工資為10元。
標簽: 最低工資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