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出臺工傷保險案件審理新規(guī) - 政策 2017-04-19
【導讀】:最高人民法院出臺工傷保險案件審理新規(guī),最高人民法院出臺工傷保險案件審理新規(guī) 今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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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憂保資訊:兩年前,鍋爐工王某夜班下班后騎自行車回家,被一重型牽引車撞擊當場死亡,交通隊認定王某在此次交通事故中無責任。由于死者家屬與用人單位對于受傷事實存在巨大的爭議,僅就是否存在勞動關系進行了長達兩年的訴訟(一直申訴至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才終于確認了勞動關系)。今年4月,王某家屬正式以個人名義提出工傷認定申請,但用人單位仍是拒不配合。
最高人民法院出臺工傷保險案件審理新規(guī)今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發(fā)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以下簡稱《規(guī)定》)。根據(jù)該《規(guī)定》,四種情形可認定為“上下班途中
【法律規(guī)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41條:職工所在用人單位未依法繳納工傷保險費,發(fā)生工傷事故的,由用人單位支付工傷保險待遇。用人單位不支付的,從工傷保險基金中先行支付?! 豆k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