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拒簽勞動合同 單位是否支付雙倍工資 2016-12-05
《法》規(guī)定八十二條規(guī)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實踐中,用人單位拒絕與勞動者簽訂書
找到 支付雙倍工資 相關內容99條
《法》規(guī)定八十二條規(guī)定,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實踐中,用人單位拒絕與勞動者簽訂書
9月18日,北京市東城區(qū)人民法院審結一起糾紛案,一審判決原告北京寧夏大廈有限責任公司向勞動者韓某支付10171.94元。 案件審理中,原告北京寧夏
因未與雇傭人員簽定 ,原告的訴求未能得到法院的支持,7月15日,福建省龍巖市新羅區(qū)人民法院一審判定原告某發(fā)展公司支付被告張某雙倍 。 張某于200
一單位尋找種種理由和借口,不給職工簽訂《》和繳納社會保險費;待職工訴至勞動仲裁部門時,又否認與職工存在。日前,該企業(yè)被開發(fā)區(qū)勞動仲裁委裁決支付職工
【導讀】: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要支付雙倍工資,什么情況下用人單位要支付雙倍工資 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的規(guī)定要求賠償勞動者的雙倍工資:
問:2010年2月,張某應聘到我公司工作,擔任長途貨車司機,但因人事部門的疏忽,公司一直未與小張簽訂勞動合同。2011年3月,小張要求公司與其補簽勞動合同,并支付自2010年2月至補簽勞動合同之
員工離職后,要求所服務的公司支付未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及單方解除合同的經濟賠償金。4月27日,經過二級法院審理,江西省贛州市中級人民法院
【導讀】:近日,重慶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二審審理了一起勞動糾紛案件,維持了一審法院的判決,用人單位被判向勞動者支付未簽訂勞動合同期間的雙倍工資。 鄭某是重慶市涪陵區(qū)紅葉磚廠(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