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 2017-03-02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 七十二 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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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 第 七十二 號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決定》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
無憂保社保案例資訊:江蘇省人民檢察院官方微信平臺發(fā)布消息稱,江蘇省南京市秦淮區(qū)人民檢察院以涉嫌破壞計算機系統(tǒng)罪批準逮捕犯罪嫌疑人焦亞、豐茂、徐磊和問澤全。2016年10月,南京市政府發(fā)布《市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大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力度的通知》,該通知表示,對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申請購買首套住房時,應提供自購房之日起前兩年內在南京累計繳納1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繳納證明或社會保險(城鎮(zhèn)社會保險)繳納證明。
房地產聯(lián)建是指雙方共同投資進行房地產開發(fā),約定建成后,建筑物歸雙方共有或共同使用收益的行為。由此可見: (1)、主體不必都是具有房地產開發(fā)經營資格的法人。
為使國家對于房地產交易的干預保持在合理限度內,價格評估中要求評估者遵循公正、公開、公平的原則,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技術標準和評估程序,以其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各類房屋的重置價格為基礎,參照當?shù)氐氖?/p>
房屋是建筑在土地上的,為土地的附著物,具有不可分離性,因此,房屋的所有權通過買賣而轉讓時,該房屋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必須同時轉讓或隨房屋轉移。如果出賣人將房產和土地使用權分別賣與不同
根據(jù)我國《仲裁法》,下列房地產仲裁委員會不予受理: 涉及婚姻、收養(yǎng)、監(jiān)護、繼承、析產、贈與的房地產案件?! ∫婪☉斢尚姓C關處理的房地產行政糾紛?! 》煞ㄒ?guī)規(guī)定不能申請仲裁的其他案
根據(jù)《建筑法》,建筑活動應當確保建筑工程質量和安全,符合國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標難。建筑工程竣工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經驗收或者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由于建筑施工企業(yè)的原因造成建筑
來源:無訟閱讀 作者:陳鑫范本意見匯總摘錄自《民事審判指導與參考》中署名為“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有關房地產糾紛案件的意見,以方便廣大同仁及房地產相關從業(yè)人員參考。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