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可以不繳納社保嗎?-案例 2017-03-24
案例:南京一家公司與陳某簽訂三年期勞動合同,公司人事主管與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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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南京一家公司與陳某簽訂三年期勞動合同,公司人事主管與其
【案情】 原告蒲某某原系被告重慶某鋼管公司職工,被告是成立于2011年2月15日的有限責任公司。在被告公司籌備期間,錢某某作為發(fā)起人之一,以被告名義于2011年1月
李某于2008年2月到某裝潢公司工作,雙方簽訂了5年期限的勞動合同。2012年3月,公司因效益不佳解除了與李某的勞動合同。此時李某才發(fā)現(xiàn),公司一直沒有為他繳納社會保險費
導語:部分無良用人單位除了通過延長試用期這一方法來降低用人成本外,他們還利用勞動者對于法律規(guī)定的不甚了解而肆意在試用期內(nèi)解除勞
在線律師:殷柱海江蘇熙典律師事務(wù)所律師 唐小姐:2013年10月,我在南京某公司找到一份文員的工作。上班第一天,人事部門給了我一份合同,但是合同里沒有關(guān)于社保的條款
沈某是一家大型餐飲公司的職工,2015年9月底在社保機構(gòu)辦理退休手續(xù)時被告知,餐飲公司沒有為他繳納近3年的醫(yī)保費和養(yǎng)老保險費,共計65482元,其退休手續(xù)無法辦理。
重慶市微型企業(yè)繳納社保和參加會展都將獲得財政補助。記者今日從重慶市財政局獲悉,近日重慶市財政連續(xù)出臺了助力微型企業(yè)發(fā)展的好政策
呂文生是駐馬店市吳桂橋煤礦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吳桂橋煤礦)一名采煤工,他告訴記者,2009年他便到了煤礦工作,直到2011年,煤礦才與其正式簽訂了勞動合同。2014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