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簽: 延遲退休
2014年應先解決同齡退休 再討論延遲退休
2017-06-11 08:00:03
無憂保


2014年應先解決同齡退休 再討論延遲退休 調查提出,政府應當先解決男女退休年齡不平等的歷史問題,讓愿意繼續(xù)工作的人獲得平等的就業(yè)機會和權利。然后繼續(xù)改進與就業(yè)和社會保障密切相關的各項政策法律,為延遲退休創(chuàng)造各種社會環(huán)境和條件。
修訂于1978年的現(xiàn)行退休政策,《國務院關于安置老弱病殘干部的暫行辦法》《國務院關于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國發(fā)【1978】104號)規(guī)定:企業(yè)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此后,國發(fā)【1983】141號、142號文件,中發(fā)【1982】13號文件,人退發(fā)【1990】5號文件,中組部組通字【1992】22號文件,做出了縣(處)級女干部和女專業(yè)技術人員退(離)休年齡延長到60歲的相關規(guī)定。但是,1993年《國家公務員暫行條例》頒布的男年滿60周歲,女年滿55周歲退休的規(guī)定,在一定程度上沖擊了縣(處)級女干部和女性高級知識分子與男性同齡退休的政策。
自1989年起,有代表開始在全國“兩會”上提出“男女同齡退休”或“男女公務員/科技人員同齡退休”的建議,至今已25年,均未被全國人大和政府相關部門采納。[1] [2] 下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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