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計算養(yǎng)老金漲了多少
2017-06-22 08:00:03
無憂保


養(yǎng)老金漲了多少 近日,長春市進行了養(yǎng)老金連續(xù)第十年上調,補發(fā)的調待資金與4月份養(yǎng)老金已經同期發(fā)放到位。4月份,長春市一次性支出養(yǎng)老金達12.5億元。
由于此次調待的具體計算方式與以往有所不同,部分退休人員對調待政策的理解有偏差。對此,4月30日,長春市社保局就此次調待中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作出了詳細的解釋。
此次調整的標準是什么?
答:此次待遇調整政策沿襲了以往“普調+繳費年限調整+特殊調整”的方式。普調是每人每月增加65元。繳費年限的調整與以往有所不同,采取了“階梯式分段調整”的方式。繳費年限在25年以內(含25年)的,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在25年以上的,前25年(含25年),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26年至30年(含30年)之間的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31年至35年(含35年)之間的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36年(含3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4元。充分體現了繳費年限與待遇掛鉤的原則。
特殊調整側重于向高齡人口傾斜:以2013年12月31日為限,年滿70-74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60元,年滿75-79周歲的每人每月增加70元,年滿80周歲及以上的每人每月增加80元。
繳費年限(工齡)該怎么計算?
個案:趙大爺是1943年5月出生,1963年12月參加工作,2003年5月退休,他從1963年開始算,認為自己的工齡應該是41年。
答:工齡計算的方法是每滿12個月算一年,其余不足1年部分,按1年計算。按照這個算法,趙大爺的實際工作時間是39年零6個月,按上述原則計算,其工齡應為40年。
特殊調整范圍內年齡咋界定?
個案:老王是1944年2月出生,1966年7月參加工作,2004年2月退休,本次調整待遇涉及普調和繳費年限調整兩項,總金額為172元。但是他本人認為今年4月份調整待遇時他已經70周歲了,還應該再享受特殊高齡人口調整政策。
答:按照政策規(guī)定,本次待遇調整界定的時間點是截至2013年12月31日。也就是說待遇調整是按照文件中確定的時間點來執(zhí)行的,并不是按照調待政策出臺的時間確定。在此時間點前達到特殊調整年齡范圍的才能享受特殊調整待遇。老王是2014年2月才滿70周歲的,所以不符合享受高齡人口調整的政策。
如何分段計算繳費年限所調整的養(yǎng)老金?
個案:劉先生的繳費年限是37年,按照政策,其繳費年限部分核增養(yǎng)老金為每月103元。他個人認為他的繳費年限養(yǎng)老金核增應該是148元,請求重新核定。
答:此次調待關于繳費年限的調整采取了“階梯式分段調整”的方式。繳費年限在25年以內(含25年)的,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繳費年限在25年以上的,前25年(含25年),每滿1年每月增加2.5元;26年至30年(含30年)之間的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3元;31年至35年(含35年)之間的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3.5元;36年(含36年)以上的部分,每滿1年每月增加4元。
韓先生自己算出來繳費年限增加148元,是直接用37年工齡乘以“繳費年限在36年以上部分”所確定的每月增加4元的標準得到的,這種算法是錯誤的。
正確的方法是:韓先生37年的工齡,按照“階梯式分段調整”政策應該分為4個時間段。第一個時間段是繳費25年以內部分,年限為25年,調整標準為每月2.5元,應調整金額為25×2.5=62.50元;第二個時間段是26年至30年部分,年限為5年,調整標準為每月3元,應調整金額為5×3=15元;第三個時間段是31年至35年部分,年限為5年,調整標準為每月3.5元,應調整金額為5×3.5=17.50元;第四個時間段是36年以上部分,年限是2年,調整標準為每月4元,應調整金額為2×4=8元。綜上,韓先生繳費年限調整的總額為62.5+15+17.5+8=103元。
今年4月份發(fā)到養(yǎng)老金存折上的都是什么錢?
個案:張女士2014年3月養(yǎng)老金為1692.36元,本次調待每月上調190元,4月份養(yǎng)老金存折上一次性增加2452.36元,不知是咋回事。
答:此次調待是從2014年1月1日起調整。由于2014年養(yǎng)老金調整的文件是4月份下發(fā)的,因此除4月份養(yǎng)老金是按照調整后的標準發(fā)放以外,還要將1-3月應調整的養(yǎng)老金進行補發(fā)。張女士本次調待前的養(yǎng)老金是1692.36元,本次調整190元,因此其4月份調整后的養(yǎng)老金為1692.36+190=1882.36元,另外再加上補發(fā)的1-3月調待資金即190×3=570元,所以,4月份養(yǎng)老金存折到賬總金額為1882.36+570=2452.36元。
有中斷繳費情況的人員繳費年限咋計算?
個案:劉女士調整待遇后,認為少給了2年繳費年限(工齡)錢,前來咨詢。
答:經查劉女士的繳費信息,發(fā)現其退休前有2年由于失業(yè)的原因經本人申請中斷了繳費,在調整待遇時,中斷繳費年限是不作為工齡計算在內的。
還有幾種情況,如因判刑、開除、失業(yè),中斷就業(yè)等原因沒有繳納養(yǎng)老保險費期間需要扣除工齡。
“五七家屬工”參保人員按啥政策調待?
個案:王大媽,1933年出生,到銀行取錢后,發(fā)現每月增加了145元(普調65元+年齡80歲以上每月80元),工齡沒有參與待遇調整,前來咨詢。
答:經查,王大媽是以“五七家屬工”的身份參保并辦理退休手續(xù)的,按照文件規(guī)定,此類人員不參與繳費年限調整。因此王大媽只享受普調和高齡人員待遇調整政策。

聲明:本站原創(chuàng)文章所有權歸無憂保所有,轉載務必注明來源;
轉載文章僅代表原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如有侵權、違規(guī),請聯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