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河北省政府批準,近日,河北省人社廳、財政廳聯合下發(fā)《關于調整工傷職工傷殘津貼、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生活護理費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規(guī)定自2017年1月1日起,對一級至四級工傷職工傷殘津貼、生活護理費和工亡職工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標準進行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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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出臺工傷職工待遇調整政策
2017-07-29 08:00:03
無憂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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