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劉衛(wèi))日前,從國家民政部下發(fā)《民政部關于確定41個民政標準化示范單位的通知》民函〔2017〕21號文件獲悉,宜昌市社會福利院被國家民政部確定為民政標準化示范單位之一。 此次評選是各省級民政部門按照《民政部關于對第二批民政標準化建設試點單位進行評估總結并確定一批民政標準化示范單位的通知》文件精神,經地方推薦、專家評審、部內審核、對外公示等程序進行,最終在全國范圍內確定了41個單位為民政標準化示范單位。湖北省有宜昌市社會福利院和武漢市江漢區(qū)社會福利院入選。自開展第二批民政標準化建設試點以來,該院在市民政局的指導幫助下,積極開展標準化試點建設工作,進一步深化認識、健全機制,夯實基礎,積累經驗,以全省最高分的成績通過民政部標準化驗收組審核驗收,最終獲得了此項殊榮。 據悉,宜昌市社會福利院在標準化建設之路上起步早、基礎牢,于2012年啟動服務標準化建設,2015年獲得湖北省服務標準化示范單位,2016年受民政廳委托負責起草的四個地方標準通過專家審核,即將在省內頒布成為湖北省地方標準,此次榮獲民政標準化示范單位殊榮,標志著該院的標準化建設邁上了新的臺階,該院將以此為動力,再接再厲,以創(chuàng)新的精神、有力的舉措,扎實加強標準化建設,為不斷提升民政工作管理服務水平貢獻力量。(宜昌市社會福利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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