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州:退休沒有退休金 社保局稱單位欠費
2017-01-07 08:00:16
無憂保


市民反映:余姣桂婆婆說,她和老伴到了退休年齡,但一直沒有領到退休金,不知道怎么回事? 記者調查:據了解,余姣桂和老伴劉佑元都是湖北省林貿建設股份有限公司職工,分別是55歲和61歲。在從公司辦理了退休后,一直沒有領到養(yǎng)老保險退休金。為此他們多次前往黃州區(qū)社保局詢問,但都沒有結果。 部門回復:黃州區(qū)社會勞動保險事業(yè)管理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劉佑元是1998年10月參加工作,2013年8月年滿60歲,但其繳費不足15年,如要辦理,只能一次性算斷或延遲到9月份繳足15年,辦理退休手續(xù),10月起享受待遇。余姣桂是1959年5月出生,1998年10月參加工作,農民工,按規(guī)定年滿55周歲,2014年5月到齡辦理退休手續(xù)。而湖北省林貿建設股份有限公司系正常核定單位,2013年7月至2014年6月已申報核定,但至今欠費未繳。該單位在兩人到齡時未到區(qū)社保局為其辦理退休手續(xù)。 處理辦法:其單位或個人攜檔案到人社局辦理退休審核審批手續(xù),再攜檔案及退休審批表到區(qū)人社服務中心大廳社保局待遇審核窗口辦理待遇審核手續(xù),但前提是要到申報核定窗口補足到齡前欠繳的養(yǎng)老保險費,才能享受正常退休待遇。其享受待遇時間按(鄂勞社發(fā)[2007]59號)第十九條執(zhí)行(對用人單位、檔案托管機構或個人原因緩報、漏報的,其退休時間和基本養(yǎng)老金計發(fā)及調整,均按到達法定退休年齡時間確定,超過法定退休年齡繳納養(yǎng)老保險費的時間不計算繳費年限;延遲退休期間所繳養(yǎng)老保險費予以退還,養(yǎng)老金不予補發(f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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