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繳費基數下限提高后,個人社保最低繳費額比調整前多24.97元
上限標準首次"限高",仍為13678元
省統(tǒng)計局公布的2012年全省城鎮(zhèn)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51279元,南京非私營單位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為60404元,但是按照省人社廳今年的新規(guī)定,高于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地區(qū),不再以當地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為上限,而是以全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3倍為社保繳費基數的上限。因為南京去年度的社保繳費基數上限已高于新發(fā)布的全省上限標準(12820元/月),所以,南京2013年度的社保繳費基數將被"限高",繼續(xù)執(zhí)行2012年度的上限標準,即13678元/月。
記者從南京市社保中心了解到,目前,南京有150多萬企業(yè)職工參加養(yǎng)老保險,其中按照上限標準繳納養(yǎng)老保險費的僅占2%,也就是三萬多人的樣子。
70萬人每月個人至少繳252元社保費
本月起,南京市新的社保繳費基數下限為2200元/月,比去年度提高227元;基數的提高,意味著相關社會保險繳費增加。據悉,150多萬參保職工中,70萬人都是按照下限標準繳社保費的。
按下限2200元繳費的職工,每月個人負擔的社會保險費最低為252元,比去年度增加24.97元,負擔增加不大(詳見圖表)。
另外,溧水、高淳因為剛剛撤縣改區(qū),今年作為過渡期,這兩個區(qū)的社保繳費基數下限從原來的1583元上調到1852元,提高269元。今后,溧水、高淳區(qū)將逐步過渡,實現南京全市社保繳費基數一個標準,從而實現南京養(yǎng)老、醫(yī)療等保險的市級統(tǒng)籌目標。
提醒
最低繳費基數并不是標準基數
南京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介紹,最低繳費基數并不是標準基數,只有工資收入較低的參保職工是以下限作為自己的繳費基數。一般情況下,單位和職工應當以職工實際工資收入總額為基數繳納社會保險費,也就是說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其他工資性收入等,參保人員的個人繳費按照規(guī)定從個人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而現實中,南京有近半參保者是按照最低標準繳納社保費的,其中一些單位少報、漏報繳費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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