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壽福祿寶寶兩全保險(分紅型)產(chǎn)品條款
保險責任
在本合同保險期間內(nèi),本公司承擔以下保險責任:
一、成長保險金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被保險人年滿三十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止,若被保險人生存至每滿一個保單年度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按下列約定給付成長保險金:
成長保險金=基本保險金額×被保險人于每滿一個保單年度的年生效對應日的周歲年齡×1%。
二、養(yǎng)老保險金
自本合同約定的養(yǎng)老保險金開始領取日起至被保險人年滿七十九周歲的年生效對應日止,若被保險人生存至本合同的年生效對應日,本公司每年按基本保險金額的20%給付養(yǎng)老保險金。
三、祝壽保險金
被保險人生存至本合同約定的養(yǎng)老保險金開始領取日,本公司按基本保險金額的100%給付祝壽保險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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