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一般不需要壽險
業(yè)內(nèi)有這樣一句諍言:“除非你的孩子是秀蘭?鄧波兒這樣的好萊塢天才童星,否則無需給孩子買人壽保險,至少不應該把壽險作為兒童投保的主要險種。”這幾乎是所有給年輕父母提出的意見。為什么呢?
我們首先要清楚一件事情:我們?yōu)槭裁葱枰藟郾kU?普通壽險的承保事故是死亡,而保障對象則是維持家庭生計的人(一般稱為家庭支柱,Breadwinner)。因為當家庭主要經(jīng)濟收入來源不幸身故時,依賴其生活、受教育的家屬會面臨經(jīng)濟上的困難,如果事先安排了保險,家屬生活的問題便能獲得解決,這就是保險保障的最主要功能,也是人壽保險的初衷。
盡管我們非??隙ê⒆訉τ谝粋€家庭的價值,但從技術和經(jīng)濟角度上講,他們是家長的負擔,而不是需要上保險的財產(chǎn)和人物。作為家長來說,你大概不會指望靠你孩子的收入來保證家中的一日三餐,除非那孩子是終日上舞臺表演的童星。失去了孩子,家長最大的痛苦和打擊來自精神層面,而非經(jīng)濟上的。保險保障的是家庭經(jīng)濟和財務風險,所以為孩子買壽險并不是太有作用。
而且,家長務必做到先給自己上好基本保障,再給孩子考慮保險,因為家長才是孩子的經(jīng)濟支柱。
少兒壽險保額有限制
何況,少兒的壽險保額是有限額的,目的是為了盡可能規(guī)避道德風險的發(fā)生。如果給孩子投保很多壽險,保費其實是有所浪費了,最終身故賠償最高不能超過國家規(guī)定的限額。
“道德風險”是指投保人為騙取保金,故意制造事故或者坐視事態(tài)擴大而不制止。由于未成年人群的自我保護能力非常薄弱,若允許他人(包括父母)投保以兒童死亡為給付要件的人壽保險,尤其是高額保險,容易引發(fā)道德危險,也就是投保者為了獲得保險金而傷害兒童。保額越高,孩子受到的潛在威脅越高。因此,世界各國對的保額都設有不同程度的限制。
我國也不例外,根據(jù)《保險法》的規(guī)定,未成年人死亡保險(壽險)承保限額最高10萬元。也就是說,父母要給孩子買保險,不論你投保了多少保額,一旦孩子不幸去世,最多能賠到10萬元。在目前兒童保險產(chǎn)品設計上多以壽險為主險的情況下,父母根本沒有必要為孩子“每家保險公司最好的險種都買一份”,這完全是浪費家庭資產(chǎn)。
不必給孩子保到60歲、80歲
有很多家長,愛子心切,希望早早就給孩子準備好未來成年后的保險,這其實是不可取的。
吳女士給自己年僅1歲的寶寶購買了一款成長型保險,每年保費約3000元,15~17歲每年返1500元,18~20歲每年返6000元,25歲時返還15000元,60歲再返還1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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