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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責期擋住了理賠路
2017-02-02 08:00:02
無憂保


明明還在保險有效期內(nèi),理賠卻吃了“閉門羹”,這讓奉化的張先生很是困惑。
今年春節(jié)過后,張先生從老家河南回到奉化,為兒子小浩重新找了一所幼兒園。報名時,除了繳納保育費外,他還花100元給孩子買了保險,保險有效期從今年2月22日到8月31日。承保險種有三種:意外傷害費用補償醫(yī)療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住院費用補償醫(yī)療保險。
5月15日,小浩因發(fā)燒咳嗽入院檢查,被診斷為肺炎。住院4天,共花去醫(yī)藥費6000元。出院后,張先生拿著治病單據(jù),向保險公司申請理賠,卻遭到拒賠。
保險公司說,小浩投保的學生健康險,有三個月的免責期,即從2月22日開始算,往后的90天內(nèi)發(fā)生因病住院情況,按規(guī)定無法得到理賠,這90天就是保險公司的免責期。
學生健康險是保險公司每學年與學校直接簽訂的團體險,會發(fā)給每位參保的家長一份《告家長書》,告知具體細節(jié)規(guī)定。保險公司說,因為小浩是中途參加保險,或許出于多種原因,張先生沒有看到這份《告家長書》。
鑒于張先生家經(jīng)濟比較困難,在奉化當?shù)赜嘘P媒體的協(xié)調(diào)下,保險公司同意向張先生給予一定的人道補助。
“既然在保險有效期,為啥又設置了一個三個月的免責期,難道又是一個霸王條款?”近日,針對此事,不少網(wǎng)友在微博上提出了疑問。
為此,記者咨詢了寧波某保險公司健康險業(yè)務專員安老師。安老師介紹,所謂免責期,又稱等待期或觀察期,是健康類保險的特有條款,指健康保險中由于疾病、生育及其導致的病、殘、亡發(fā)生后到保險金給付之前的一段時間。這與其他的財產(chǎn)類保險或意外險不一樣。
人生病,特別是一些較重大的疾病,身體會有一個漸變過程,并不一定是突發(fā)性的。反映到醫(yī)療保險上來,就是投保人在買保險時,連他本人都不知道自己存在某種隱患,或者他事實上已經(jīng)是一名“病人”了。如果剛投保,發(fā)生的醫(yī)療費用要由保險公司為其負責,就顯得不太公平。
安老師說,因此,每家人壽保險公司對健康類保險都有“等待期”,但不同公司的“等待期”長短有差別。
如重大疾病保險,一般“等待期”為90天,也有公司定為180天。有些針對特定疾病的保險,“等待期”甚至有長達1年的。
據(jù)了解,近年來,健康類保險日漸受人們關注,參保者不少。安老師提醒,投保醫(yī)療保險,市民要了解和用好“猶豫期”和“等待期”。投保后10天的“猶豫期”,在此期間,客戶可以退保,保險公司只收取一些工本費。此外,保單里的責任免除條款,會用黑體字標注,客戶也要仔細看,向保險銷售員問清楚,做到心中有數(sh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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