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城鎮(zhèn)居民醫(yī)保補助提至120元
2017-02-04 08:00:01
無憂保


日前從福建省財政廳獲悉,從2010年1月1日起,福建省城鎮(zhèn)居民(包括成年人、未成年人和在校大學生)基本醫(yī)療保險政府補助標準,從現(xiàn)行的每人每年不低于80元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120元,確有困難的設區(qū)市,政府補助標準可分2年到位。 為緩解市縣財政支出壓力,省級財政相應提高了2010年的對下分檔補助標準:對于政府補助標準達到每人每年120元的縣(市、區(qū)),省級財政結(jié)合各地財力情況分4檔給予補助(年人均96元、72元、48元、30元);對于政府補助標準達不到120元的縣(市、區(qū)),省級財政按實際政府補助水平的相應比例核定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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