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鞍山社保新政:大病保險、工傷待遇和生育津貼標準調整
2017-02-07 08:00:02
無憂保


6月24日訊:今年來,我市調整大病保險、工傷待遇、生育津貼標準,進一步提高參保人員醫(yī)保待遇水平。
一是調整完善大病補充保險政策。從今年1月1日起,將大病補充保險起付標準由現(xiàn)行2000元調整為4000元,將支付比例由40%—60%調整到30%—80%,并調整部分付費項目個人先支付的費用、異地就醫(yī)個人先支付的費用納入補助范圍的比例。
二是提高工傷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根據(jù)相關文件精神,自1月1日起工傷保險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標準較上年度提高8.15%,進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三是調整職工生育保險津貼發(fā)放標準。調整了按0.5%費率繳納生育保險費的用人單位生育津貼發(fā)放時間,由最低享受3個半月生育津貼待遇延長至最少享受5個月,進一步提高了參保職工待遇。
四是調整醫(yī)用材料基金支付范圍。將治療“帕金森”病使用的植入性特殊醫(yī)用材料包括神經刺激器和植入式延伸導管或植入式穿刺電極,納入醫(yī)保支付范圍。
五是調整生育保險結算方式和考核指標。調整生育保險定點醫(yī)療機構的結算標準,由原來按不同分娩方式不同結算標準,調整為按分娩人次統(tǒng)一結算標準,使結算方式更合理便捷。

聲明:本站原創(chuàng)文章所有權歸無憂保所有,轉載務必注明來源;
轉載文章僅代表原作者觀點,不代表本站立場;如有侵權、違規(guī),請聯(lián)系qq:1070491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