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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2016社保兜底脫貧新消息:納入農村低保范圍
2017-02-10 08:00:02
無憂保


5月13日訊:今后,對沒有勞動能力或暫時無法通過扶貧開發(fā)脫貧的困難家庭,將全部納入農村低保范圍,實行“兜底保障”。記者日前獲悉,省政府辦公廳出臺《關于社保兜底脫貧工程的實施意見》,確保無法依靠產業(yè)扶持和就業(yè)幫助脫貧的貧困家庭全部納入社會保障救助范圍。
屆時我省將建立低保標準量化調整機制,農村低保標準和救助水平與經濟發(fā)展水平、物價水平相適應,逐步縮小低保標準與扶貧標準的差距。2016年農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低于扶貧標準的地區(qū),適度加大增長幅度,確保到2017年實現(xiàn)農村低保標準和扶貧標準“兩線合一”。
《實施意見》指出,對農村低保標準高于扶貧標準的地區(qū),要將所有扶貧對象納入低保范圍;農村低保標準低于扶貧標準的地區(qū),要將所有低保對象納入扶貧對象。對納入低保范圍的A類、B類對象,按其本人享受低保標準的30%和20%分類別增發(fā)保障金。同時,建立健全低保對象動態(tài)調整機制,對經過扶貧開發(fā)收入增長實現(xiàn)穩(wěn)定脫貧并高于低保標準的,要按規(guī)定退出低保范圍;對沒有勞動能力或暫時無法通過扶貧開發(fā)脫貧的困難家庭,要全部納入農村低保范圍,實行“兜底保障”。
為實現(xiàn)精準救助,我省還將進一步完善農村社會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查體系,統(tǒng)一制定農村低保對象和扶貧對象收入、財產認定辦法,精準識別農村低保對象。進一步健全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機制,全面建立起縱向貫通部省市縣,橫向聯(lián)通政府各有關部門(機構)的申請救助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平臺,確保申請救助對象公正高效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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