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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優(yōu)保網(wǎng)(http://www.kcuv.cn/)07月04日訊,東莞一小伙,入職才半個月便與舍友發(fā)生爭執(zhí)被打傷,治療費用花了1.5萬元。因社保無法報銷且向公司索賠遭拒,小伙吳某將公司告上南城法庭。
昨日,記者從法院獲悉,該院審理認定,因吳某繳納社保時限未達2個月,不納入醫(yī)保范圍,相關賠償費用應向打人者主張。
入職后被打傷公司拒賠
2015年7月13日,吳某進入東莞市某機械設備有限公司當銑床學徒。7月27日凌晨,吳某在公司宿舍與舍友陶某發(fā)生爭執(zhí),被陶某打傷,隨后被送到醫(yī)院住院治療,直至8月7日出院,期間共花費了1.5萬余元用于治療。吳某稱,在他住院期間曾多次要求公司支付醫(yī)療費,但公司拒不支付。對此,吳某曾就醫(yī)療費、工資問題向仲裁庭申請仲裁,仲裁庭裁定公司向吳某支付工資166.01元,并駁回吳某的其他申訴請求。吳某不服仲裁裁決,向南城法庭提起訴訟。
庭上,吳某稱其進入公司工作時,公司沒有及時為他購買社保,而是在其受傷后才購買的,導致社保不予理賠,因此醫(yī)療費1.5萬余元應由公司負擔。公司則表示同意仲裁結果,并主張吳某受傷是陶某侵權造成的,且陶某已經(jīng)向吳某支付了近8000元的醫(yī)療費,相關醫(yī)療費應由陶某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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