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24日,武功縣普集鎮(zhèn)南顯村付志民報銷醫(yī)藥費35萬元,這是他在享受新農合政策報銷13萬元基礎上的二次報銷。一前一后累計48萬元的“救命錢”,不僅使付志民的疾病得到有效治療,而且讓其一家重燃生活信心。
咸陽市全面施行新農合“大病保險”以來,全市已為2014年8148名參合農村居民進行了大病補償,累計報銷金額7756.19萬元,最大限度解決了參合群眾“有大病、無錢看”的窘況。
“救護車一響,一頭豬白養(yǎng)”、“辛辛苦苦三十年,一病回到解放前”。這是對過去農村群眾一場大病就可能讓他們瞬間返貧的真實寫照。63歲的楊建國是長武縣亭口鎮(zhèn)農民,多年來,他栽果養(yǎng)豬剛有余錢,誰知2013年楊建國卻查出骨髓增殖性腫瘤,如果治療,近20萬元的醫(yī)療費就會讓他一無所有。在咸陽,因病致貧、因病返貧的就有7.2萬人。
瞄準這一“痛點”,咸陽市按照“精準扶貧”工作思路,緊盯民生靶心,于2015年5月9日,在全市啟動實施新農合“大病保險”。此政策的出臺,實際上是對農村大病患者發(fā)生的高額醫(yī)療費用在基本醫(yī)療保險制度上給予“二次保障”。
趕上新政策的楊建國享受到了“先看病、后付款”的咸陽新農合模式,11月17日,楊建國安心地住進醫(yī)院接受治療。三原縣魯橋鎮(zhèn)灣子村的尤芳蘭,去年住院花了3萬多元,今年通過“雙保險”補償,自己只花了1萬多元。
咸陽市大病保險的資金從新農合基金中劃撥,由政府按人均每年25元標準籌資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一旦發(fā)生大病,所有參合農民都享受政策。因病住院,按相應的新農合政策報銷后,個人單次或年度內累計花費的合規(guī)醫(yī)療費用超過1萬元,超出的部分還可以繼續(xù)向保險公司申請賠付,最低報銷50%,最高報銷90%,一年內個人累計報銷封頂4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