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5日訊:大病保險制度在常德市推行近3年,不少患者享受到了醫(yī)療費用報銷之后的二次報銷,得到了實惠。記者昨從市財政局獲悉,近日市政府印發(fā)了《常德市城鄉(xiāng)居民大病保險實施方案》,進一步完善了我市大病保險制度。
相比以往,《實施方案》主要有三大亮點:我市大病保險的起付線有所提高(由8000元提高到1萬元),但補償幅度更大;惡性腫瘤、尿毒癥等重大疾病的門診合規(guī)費用也可納入補償(年底累計補償金額最高不超過3萬元);低保困難群眾大病保險補償起付線降低70%。
具體的保險范圍和補償標準為:對參加了城鎮(zhèn)居民醫(yī)保和新農合的城鄉(xiāng)居民在基本醫(yī)療報銷基礎上,個人負擔合規(guī)費用超過1萬元以上部分分四段累計補償,即 1-3萬元部分按50%、3-8萬元部分按60%、8-15萬元部分按70%、15萬元以上部分按80%的標準予以補償。年度累計補償金額最高不超過30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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