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憂保職場指南早報:晚報訊不久前,小張向單位遞交了書面辭呈,第二天就開開心心地去新單位上班了。沒想到原單位“不上路”,在退工手續(xù)上給小張“卡脖子”。小張不服氣,申請了仲裁,要求單位立即辦理退工登記手續(xù),并給予經濟賠償。可敗訴的結果讓小張有點意外。 小張去年年初通過社會招聘應聘進入本市一家外資企業(yè)從事技術工作,合同簽到了2005年3月底。幾個月前,小張通過朋友的介紹找到了更適合自己的工作,第二天就去新單位上任了。小張在勞動仲裁委審理時認為,自己已經提前30天向原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按照國家規(guī)定,原單位應該及時為他辦理退工登記手續(xù),可原單位并沒有這么做,影響了他在另一家單位的工作,要求仲裁委員會責令企業(yè)辦理退工登記手續(xù)及賠償經濟損失?! ”景笭幾h的焦點是職工提前30天向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后,是否可以不再去單位上班。根據《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規(guī)定,勞動者要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但是,通知用人單位后,小張必須繼續(xù)上班履行30天合同約定的義務,除非單位當即同意解除合同?! ⌒埖淖龇ㄊ遣环稀稐l例》規(guī)定的,事實上小張與企業(yè)解除合同的行為是不成立的,小張仍舊是企業(yè)的員工。自然無法要求單位辦理退工登記手續(xù),并給予所謂的經濟賠償。 (來源:新聞晚報)
全國十三五規(guī)劃明確全民參保計劃,將在2020年前基本實現。全民參保是政策指向也是新的市場空間,無憂保堅定信念承擔起企業(yè)的社會責任,努力做國家全民參保計劃的踐行者。 小編有話說:謝謝這么優(yōu)秀的你來看文章,有什么想對小編說的盡管來吧,大家的支持就是我們的動力,歡迎大家踴躍發(fā)表疑問,歡迎吐槽,社保生態(tài)圈群:248069515